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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斗府办〔2008〕34号
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08年斗门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政府,各园区,区府直属各单位:
  区纠风办《关于2008年斗门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区纠风办反映。

 

 

 

二OO八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2008年斗门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区纠风办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据上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我区工作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一项建设”。
  继续加强部门、行业和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和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抓好卫生和教育系统民主评议“回头查”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评议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加大群众信访举报查纠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两项监管”。
  1、严格落实价格监管政策。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根据国家、省、市的部署,对粮食、肉类和食用油等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监管,强化市场价格检查与巡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国家、省、市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2、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一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广泛惠及群众。二是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三是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区纠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基金、公积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接受各界监督。
  (三)深化“三项治理”。
  1、治理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上级惠农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和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摊派以及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强化农资价格监管,落实粮食供应最低收购价政策。
  2、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各镇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十二年免费教育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 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区(镇)”活动。
  3、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小病免费治疗,中病医疗保险,大病统筹救助”的工作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推进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继续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巩固“四项成果”。
  1、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2、建立健全纠正和查处发生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和长效治理机制,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3、继续清理对各镇的检查考核项目,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4、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配合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镇、各单位必须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镇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督促、指导本地区的纠风工作。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精心制订方案,抓好组织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落实任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要采取定期普遍检查和经常性暗访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监控网络,加强各项纠风工作监督检查,特别是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信访、舆论监督中反映出的不正之风问题,及时受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据实反馈。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损失重大的典型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要大力开展纠风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强与广大群众的交流互动,提升纠风工作的社会效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三)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源头治理。
各镇、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对产生不正之风的源头性问题进行认真解剖分析、研究对策措施、探索防治途径,逐步铲除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建立健全预防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主办: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承办:斗门区信息中心 电话:0756-5554649 E-mail:dmic@doume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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