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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
对出卖、转让或者赠送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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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1提交申请→2窗口受理→3审查材料→4领导审批→5送达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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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步骤编号 |
流程步骤名称 |
流程描述 |
办理人 |
申报或审批表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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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申请 |
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
申请单位或个人 |
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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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
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登记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已予受理;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符合申请资格但资料不全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全,补全后予以受理,逾期不补全的,视为未申请。 |
窗口工作人员 |
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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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督指导股负责人审核材料 |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连同有关材料报局领导审批。 |
监督指导股负责人 |
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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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局领导审批 |
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
局领导 |
申请书、行政许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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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送达申请人 |
向申请人送达准予档案行政许可或不予档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
窗口工作人员 |
行政许可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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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单位:珠海市斗门区档案局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0号
电话:5522814
联系人: 赵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