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机关内设机构
教育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政策法规、基建、财务、审计、统计、妇女、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后勤接待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学校勤工俭学和后勤社会化工作;督促检查学校贯彻落实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指导学校办好企业;按省有关规定加强学生用品管理。
(二)人事监察股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任免、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学校人员编制、教师招聘、学校校长及教师的培训、教师职称审评和教育外事、侨务等工作。
(三)教育股(招生办公室)
制订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并对学前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职中)教育进行管理、指导;负责组织普通高中会考和毕业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高中阶段)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社会力量申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的初审工作;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科研工作,负责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四)德育股
管理、指导学校德育工作,审定学校德育工作的规章制定;负责组织开展德育科研和协同教研部门抓好政治课、思想品德课的教改、学生健康、法制教育和团队工作;负责德育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订教育督导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与标准;组织实施中小学(含职中)、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负责培训督导人员和指导镇级督导工作;负责督导、检查、评估镇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职能部门和学校(含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成人教育办公室
1、主要任务
①承担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和全国自学考试组织工作。
②承担非学历机构培训的评估管理及审批工作,开展现代化农业技术教育,提供知识与技术培训及支持服务。
③承担农村青壮年文盲教育培训工作。
④承办区教育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成人教育的任务。
2、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的任务,区成人教育办公室内设两个股(室):
①成人教育股
承担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报名,试卷保密、试卷的分发、考试,成绩的分发及录取工作;承担成人知识与技术教育培训和农村青壮年文盲教育培训工作。
②成人自学考试股
承担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保密、试卷分发、考试、成绩分发工作;承担非学历的监管及评估发证工作。
(二)教育科研中心(主要任务)
1、负责全区基础教育、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课程的教学研究和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
2、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各个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编写乡土教材,并负责开发与研究管理。
3、提出本地区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参与国家和地区基础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
4、制订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对本地区学校的教学质量检测监控,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促进学校和教师改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5、开展教研活动,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提高教学研究能力,组织观摩优秀课,评定优秀教学成果。
6、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工作法规,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7、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组织的学科竞赛,促进学校教学工作均衡发展。
8、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性咨询服务;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
(三)教育装备中心(主要任务)
1、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咨询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实施工作。
2、协助拟定学校计算机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的装备方案。
3、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教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4、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
5、制订中小学学具的供配标准。
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教学仪器的订购、供应和管理,指导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科研活动;负责跟踪检查教学设备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
8、负责区内中小学校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
|